一、設備用途
軌道式電動架車機用于鐵道車輛制造企業和修理單位對軌道機車、車輛、動車組等軌行車輛的車體、轉向架及其它部件進行維修和更換作業進行車體總成或整車舉升操作。
軌道式電動架車機不受車型的限制,可以對各種型號的車輛進行舉升,很大的提高混合車輛的檢修能力。適用于鐵路機車、地鐵車輛、動車組、敞棚貨車、平板貨車、大型養路機械、各種特種車、普通客車、空調客車、機保車和其它車輛。
二、設備功能
1)每組架車機由四臺架車機組成。工作時,四臺架車機同時工作,可架起地鐵車輛、動車組整車或其車體總成。任意兩組、三組架車機可以通過PLC通訊電纜將總控臺連接,實現聯機控制。
2)每套架車機設有一臺電氣控制柜,電氣控制應具有分控和總控轉換功能、手動和自動控制功能。可控制4臺架車機的升、降和停止。分控時,每臺架車機可單獨控制升、降和停。自動控制狀態下,由CPU控制同步,能實現高度予置、零點校正、自動測高、高度顯示、平衡控制等功能。
3)兩級控制臺均設緊急停車和聲光報警器,任一臺單機的急停按鈕被按下時,所有協同工作的架車機全部同時停機。
4)通過備用通訊電纜可以將任意兩組架車機總控臺連接,可在其中任意一個總控臺上實現這兩組架車機中的四臺、六臺、八臺架車機同步架車作業,在六臺、八臺聯機作業時同樣具有超差自動調整、超限自動停機報警功能。
5)PLC系統具有高度預設功能,當輸入需要架升的高度,系統自動同步架車,到達預設的高度后能自動停機,實現智能化操作。
6)電氣系統設有互鎖、警示、報警、漏電保護和接地系統,電氣保護等級不低于IP54,所有電氣接點均具有保護裝置。電機具有過載、過流、欠壓、超壓、缺相等保護功能,電機絕緣等級不低于F級。各個電機間具有安全互鎖功能。
7)架車機工作時,有完善的同步控制和安全保護措施。同組架車機在升、降和停的過程中,同步精度不超過5mm,在任何位置停止工作時,均有自鎖功能。
8)設有托頭與車體脫離保護系統(“懸空”開關),當托頭與車體脫離1~2mm時保護停機。
9)設有托頭自動預升系統。使用自動預升系統時,當托頭上升接觸車體時自動停止,防止過接觸或虛接觸造成機車車體變形、傾斜或滑移。
10)設有安全保護螺母,在主螺母失效時可以承接全部載荷。設有螺母磨耗檢測報警裝置,當絲杠、螺母磨損或超載變形超過2mm時裝置啟動報警,實現雙重安全保護功能。
11)托頭上表面為防滑表面,在表面上加裝有高壓橡膠防滑板,橡膠板厚度不小于10~15mm。架車機時,托頭和車體托架未閉鎖狀態時設有警示信號裝置。
12)設有架車機垂直度指針裝置,防止架車機底座四角地面不平整、放置不垂直或負載后出現不垂直超過限度,造成機車車體變形、傾斜或滑移。
13)架車機軌道輪式移動方式,定位比較迅速、準確。但相對于其他移動方式(如液壓搬運車輪式)顯得不夠靈活和便利。
1)架車地面要求與軌道頂面平行且在同一平面,地面水平度不超過3毫米,架車地面不允許存在中間凸起現象,地溝兩側鋪設鋼板的地面不允許存在鋼板下空殼現象。
2)架車地面基礎承載能力不小于25t/㎡。
適用機車車輛的主要技術參數 | |
車體長度 | 12-36m |
車體寬度 | 2-3.3m |
車輛高度 | 3.5-4.5m |
托舉點中心距 | 8-22m |
托舉點位數 | 4處 |
托舉點距軌面高度(整備狀態) | 650-850mm |
舉升整備重量 | 六個等級,分別為不大于60t、80t、100t、120t、140t、160t |